政風佈告欄
-
地政事務所假出差真詐領苗栗縣政府傳出公務人員集體詐領差旅費。有議員指出,有地政事務所的員工沒有出差,卻照常報帳,每個月平均領3次,總共1千2百元,因為有員工不願意配合,事件才爆出,縣府表示會進行調查。 苗栗縣議會裡砲聲隆隆,縣府主計處和地政處長,站在台上被問到說...
-
申報不實案例:逾期申報一、案由: 上訴人係○○縣政府住宅及城鄉發展局城鄉發展開發課長,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下稱本法)第2條第1項第11款規定應申報財產之人員,民國90年辦理財產申報時未於期限內申報,經法務部審核認有申報不實情事,依本法第11條第1項前段規定,予...
-
常見之公務員應保密事項(一)採購資料 為建立公平、公開的採購程序,《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設有保密規定,如公告前的招標文件、受評廠商資料、開標後至決標前的底價資料、於開始評選前的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名單、各出席評選委員之評分或序位評比表、採購稽核或工程施工查核資料...
-
洩漏個人資料公務員遭判重刑在勞保局擔任辦事員的林○○,陸續利用承辦業務職權查閱及列印投保人的住址與影像,交付給其經營討債公司的朋友張○○,前前後後共洩漏投保人個人資料交付約一百筆資料。 張○○及其公司的員工就利用這些投保人的個人資料尋找債務人,從中獲得新台幣二十萬元...
-
線上購物時注意不同付款方式之權益保障不同消費者線上交易常見使用之付款方式: 一、Debit card(簽帳金融卡,又稱記帳卡、現金卡)付款:係直接從消費者的存款帳戶可用餘額扣款,且不能分期付款,故消費者無法透支消費,消費前須確認扣款帳戶之餘額,以免發生餘額不足無法刷卡消費之情事。...
-
網路購物以刷卡消費 寄達之商品有瑕疵該怎麼辦一、當寄達的商品有瑕疵時,應先以網站上客服電話或電子郵件信箱,連繫廠商退換貨。依民法第354條之規定:「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
-
收到電子郵件表示 支付資格暫時被封鎖?這是網路釣魚!收到電子郵件表示【支付資格暫時被封鎖】? 這是網路釣魚!! 網路釣魚是指嘗試向使用者取得個資的詐騙手段,通常是以電子郵件的方式。歹徒會以各種話術誘騙民眾提供個資或匯款,包括: 1、乍看類似來自正規公司(包括 Apple)的詐騙電子郵件和其他...
-
如何維護機關安全設施及同仁之人身安全一、注意可疑之人、事、物 多數行政機關為開放式服務機關,民眾進出洽公頻繁,要實施門禁管制實屬不易,惟可請服務臺或保全人員加強辨識可疑人物(例如:疑似攜帶危險物品、特別注意攝影機位置、穿著不合時宜、詢問特定人員位置、嘗試進入非洽公區或其他形跡...
-
借用名義登記財產並交由他人管理出售一、案由: 緣原告係臺灣○○地方法院法官,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下稱本法)第2條第1項第10款規定應申報財產之人員,於86年定期申報財產時,未申報其所有坐落○○市○○路○○號地下室(面積649.28平方公尺,應有部分234分之16)及共同使...
-
違反利衝迴避案例阿凱擔任國立高中校長職務,其妻子芊芊為退休老師,某年度阿凱擔任「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全國試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後來該委員會的工作小組決議聘請芊芊協助相關庶務工作,並簽請阿凱核准。阿凱想起芊芊常抱怨在家生活枯燥乏味等語,便同意這項決議,並...
-
詐領加班費某市警察局分局員警,明知自己休假未上班,亦無超勤加班之事實,卻仍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虛偽填寫「員警超勤時數統計表」,交由不知情之承辦人,使其據以登載在職務上所掌之「超勤加班費申請單」等公文書,再送請該人事、會計、行政、督察等單位及機關主管簽核...
-
校長配偶來兼課案例事實 林校長自民國(下同)96 年 2 月 1 日起擔任公立陽光國中校長期間,聘任其配偶李女士為公立陽光國中兼任老師,遭到裁處罰鍰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 本案學習 1. 林校長就其配偶李女士是否為關係人?林校長配偶李女士為同法第3...
-
洩漏個資案例53歲彭男對林姓女鄰居意有所屬,彭男向在彰化縣社會處任職的女兒透露,他與林女常一起喝酒,但她多次酒醉失控,彭女為幫爸爸追女友,以辦公室電腦登入社會津貼給付資料系統,查到林女的婚姻紀錄及親屬戶籍等資料,並截圖給爸爸,沒想到,彭男竟轉傳給林女,...
-
公務員洩漏公務機密案例某稅捐稽徵處稅務員蔡○○得知友人劉○○欲瞭解其債務人 王○○之財產狀況,邀約劉○○前往餐廳,詐稱需支付新台幣五千元費用,調取王○○名下之歸戶財產資料。蔡○○明知違法,扔利用職權填寫「全國財產稅資料總歸戶查詢登記申請單」,以「因案需要」為由,...
-
線上遊戲不想玩了,可否解約退款?一、玩家可以於開始遊戲的7日內,或是從網路上付費下載相關軟體之7日內,向遊戲廠商或原購買的業者請求退還全部款項。 二、玩家可以隨時告知遊戲廠商終止契約,遊戲廠商在扣除必要成本後,應於30日以內將剩餘未使用之付費購買之點數或遊戲費用,退還給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