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 A為甲機關資深員工,資歷完整卻苦無適當陞遷機會,並期望能透過升遷延長服務年限至 65 歲,遂向小學同學之民意代表B訴苦,B向甲機關首長C表達強烈關切之意,要求儘速安排適當機會將A調升主管職務。 處理情形 機關首長C指示人事部門了解,發現A之資歷序位尚不足以優先升任主管職務,爰婉覆B承諾配合A條件若有適宜機會再予考量處理。C遇關說應依規知會政風機構登錄,建檔存證以保障自身權益。 案關法規 廉政倫理規範§13、14、15 本篇節錄自基隆市政府政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