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
甲學校辦理建築物結構整修工程,如期完工廠商乙通知學校估驗計價,但拖了很久都無下文,廠商乙老闆A即打電話拜託甲學校總務B儘快辦理驗收,及驗收標準放寬等情事。
處理情形
● 「儘快辦理驗收」係請求學校依照契約規定及法定程序辦理,並無違法或不當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故不屬於請託關說範疇。
● 要求驗收時「放寬驗收標準」部分,已有違法或不當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即屬於本規範禁止接受請託關說,應依本規範踐行簽報知會程序。(無法判斷亦得為之)
案關法規
廉政倫理規範§6、7、8
本篇節錄自基隆市政府政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