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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管理處

彰化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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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辦公仍應遵守保密規定

<預防事項>

一、時時保持警覺

隨時對惡意郵件或軟體保持警覺心,看見有疑慮的郵件或連結,請勿點擊。如遇可能的資安問題即時警示相關人員進行確認與處理。

二、使用安全的網路設備

使用安全的家用網路以及無已知漏洞的網路連線設備。

三、避免被竊取資訊的可能

設定裝置閒置時鎖定並進行磁碟資訊加密,線上會議結束後,務必將相關設備關閉(ex:麥克風、視訊鏡頭)。

四、及時更新軟體避免漏洞

及時更新使用之系統與各應用軟體的版本。

五、  使用強密碼

相關密碼設定使用強密碼,含英文大小寫數字,建議不使用生日、電話等易破解之資訊作為密碼。

<相關法規>

一、  文書處理手冊第76點第7項 -「一般保密事項規定如下:(七) …因職務而持有之機密文書,應保存於辦公處所,並隨時檢查,無繼續保存之必要者,應繳還原發單位;無法繳回者應銷毀之。」

二、  刑法第132條第1、2項-「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

三、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8條-「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指定專人辦理安全維護事項,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本篇節錄自彰化縣政府政風處

最後更新日期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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