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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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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抗議問題處理

陳抗事件首重「掌握狀況」、「即時處理」,在事前階段應蒐

集反映預警情資,方能實施「早期原則」,預先與陳情團體進行直接交涉達到適切疏處預防、預擬因應措施;事中階段應加強設施安全維護,協助接見處理、加強通報聯繫;事後階段則持續瞭解後續狀況發展並就事件處理檢討改進,以期日後能將各類陳抗事件於徵兆之初,即能消弭於無形,降低機關人員、設備及形象之損害。

對於重大政治議題、公共工程爭議或媒體輿論關注的焦點,各業務單位應提高警覺,注意後續發展情形,機先蒐報相關預警資料提供機關處理參考。遇發生重大陳抗活動時,可預先協調警力支援部署,並先行做好機關維護措施,建立各單位聯繫窗口,因應各項突發狀況,維護機關正常運作。

集會、遊行、陳情、請願或抗爭等為民主法治社會集體意念之表現,也是人民藉以變更現狀或縮短差距的一種訴求手段,但伴隨而來的卻經常是非理性的群眾激烈衝撞行動,此舉除容易影響社會秩序,也損及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公部門在執行各項業務多與百姓具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如何減少因執行業務而與民眾產生理念衝突,又在面對陳抗事件中,如何本於依法行政的立場,與民眾協調

溝通取得社會大眾之理解,已然係當前各級政府機關所應面臨的嚴苛考驗;惟有發揮分工合作的精神,有效掌握關鍵情報,先行弭禍於無形,達到維護機關設施及人員安全之目的。

本篇節錄自臺中郵局網站

最後更新日期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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