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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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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安全宣導事項

處理公務應使用機關提供的資訊設備、網路,及規定之軟體,切勿安裝不同軟體、連接不同網站或開啟不同電子郵件,以免感染電腦病毒、木馬或惡意程式。

作業系統應經常更新,修復程式漏洞,被駭客攻擊(例如:勒索病毒)。

個人電腦應安裝掃毒軟體,定期更新病毒碼,防堵塞可能中毒的網路管道,連接光碟或外接式硬盤等儲存設備,放入電腦前讀取應先進行掃毒再使用。

公務資料應定期備份,可在中毒或損壞時將損失風險降到最低。

請勿使用公務電子信箱帳號註冊製作為非公務網站的帳號,如社群網站、電商服務等。

公務資料提交及聯絡應使用公務電子郵件帳號,不得使用非公務電子郵件傳送或討論公務訊息。

應注意不要使用即時通訊軟體傳送帳號、密碼或公務敏感資料。

傳送公務資訊或個人資料等,應有適當的保護,例如加密傳送。

帳號密碼密碼必須保存,並目擊者規定,密碼設定應注意複雜度,禁止使用與帳號名稱相同、身分證字號、學校代碼、易猜測之弱密碼,亦不可使用用戶預設密碼或其他公開訊息,如有外洩疑慮,除盡快更換密碼外,應通報資安窗口。

委外辦理資通系統時,應將資通系統依防護基準要求之安全需求,明確委外契約,並於上線前落實安全檢測。

資通系統存取控制,應採最小權限原則,非業務需要,不得提供授權。

有資安疑慮或異常時,應即時通報資安窗口。

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資通安全管理法。

本篇節錄自臺中市政府水利局政風室

最後更新日期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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