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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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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前瞻長照計畫,積極活化資產

  • 發布日期:
    2022-05-19

財產股 許煥尚

彰化管理處積極配合中央及彰化縣政府辦理之一學區一日照政策「前瞻基礎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過去我們用「子孫滿堂」來形容一個老人家很有福氣,但是隨著人口高齡化,未來的家庭圖像比較可能出現的,不是子孫成群,而是老人成群。我們的家庭結構和隔代間關係都會產生重大的影響。未來的家庭中,不僅是年輕人要照顧老人,可能老年人也要承擔照顧家中「老老人」的責任。因此,家庭支持照顧服務會變得更為重要。在老人照顧方面,目前仍是由家人負擔主要照顧責任,而外籍看護也成為許多家庭不可或缺的照顧人力。因此國家需要發展更完備的社會照顧體系,抒解家庭的照顧負擔。

目前彰化縣政府規劃興建「彰化縣彰化市創新綜合型多功能衛福大樓」,將落實政府規劃的長照2.0制度政策。

規劃建築基地將座落於本處管有彰化市延和段1059、1061地號等2筆土地,該等土地係民國103年間改制前之廢棄水利溝渠,參加民間辦理彰化市自辦市地重劃後所分配完整之建築基地,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原規劃留待增值或他日另有規劃時再行開發利用,目前因閒置未開發至雜草叢生,且需疲於應付縣府環保局之告發取締檢舉函,徒增人力耗費與管理維護經費之困擾。

其中彰化市延和段1061地號,於民國109年間由內政部營建署規劃,將其納入彰化縣第二階段(110-113 年)社會住宅用地,後於民國110年彰化縣政府為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整建長照衛福據點」-第三期至第五期計畫,函請本署同意將管有彰化市延和段1059、1061地號有償撥用。

本處基於考量公共建設大面積土地取得不易及配合中央施政目標,提供民眾一站式公共服務據點需求。原則同意配合彰化縣政府依「農田水利法」第23條第3項規定辦理有償撥用旨揭2筆國有土地。由彰化縣政府規劃設置社區式長照多機能服務中心、長照個案管理中心、社福及婦幼服務設置托嬰中心、親子館婦幼等服務場館,並配合中央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政策佈建社區心理衛生暨社會安全網服務網絡,並由專業醫療駐點服務。

本處秉持過去水利會時期在不影響農田水利事業灌溉排水業務原則下,均配合中央及地方政府公共建設需求,經依現行「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檢視,旨揭土地已無需再供農田水利使用之非事業用土地,因本處非屬營利事業機構為避免該等土地管理維護成本,且考量目前整體人口結構快速趨向高齡化,使得長照需求人數也同步增加,為期達預防保健、活力老化、減緩失能,促進長者健康福祉,提昇老人生活品質,同意釋出並配合行政院推動長照服務政策,由地方政府辦理有償撥用,以解設置長照機構用地取得難題,相信於建置完成後可提供多目標社區式支持服務,使長者能有健康、快樂及尊嚴的老年生活,減輕家屬照顧壓力,工作中的子女亦能安心托老,以滿足在地民眾對長照需求。

最後更新日期: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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