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要內容區

彰化管理處

彰化管理處

:::
:::

公告標售115年度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共1標

發布日期:2026-04-15 發布單位:彰化管理處-財務組

公告標售本處115年度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共1標,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2目及第18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批共1宗,標售不動產之標示、面積、土地使用分區、標售底價、投標保證金金額,詳如附表。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中華民國115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於本處五樓開標室(地址: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五樓)當眾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等不可抗力事由,停止上班,則順延至第一個恢復上班日上午10時30分同地點開標。

三、投標資格及投標方式:

(一)凡法律許可在中華民國領土內購置不動產之國內外公、私法人、自然人、適用監督寺廟條例之寺廟及其他得為權利主體者,均得參加投標。

(二)外國人民參加投標,應受土地法第十七條至第二十條之限制;大陸地區人民、法人,或其他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九條之限制,且於「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業別項目」未開

放不動產業前,禁止陸資投標為住宅及大樓之開發或經營。

(三)公告標售之不動產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所規定之耕地時,得參與投標之私法人必須為該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

(四)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逕自本處網站便民服務系統-土地承購相關文件,下載非事業用不動產投標須知、投標單、投標專用標封等,並依照投標須知規定填寫,郵遞投標。

四、投標人依下列方式密封投標單函件後,以郵遞方式掛號函件,郵寄至「員林郵局第七號信箱」,並自行估計寄達時間,於開標時間一小時以前寄達,以郵局郵戳為準,逾時無效。逾期寄達者,由投標人逕洽郵局辦理原件退還:

(一)投標人自備內、外信封,將投標單及投標保證金票據(限各行、庫、信用合作社、農會所簽發之本票、支票或保付支票及郵局簽發之支票或郵政匯票。)裝入內信封密封後,填寫投標專用標封黏貼於內信封上,裝入外信封密封。

(二)每一內信封以裝單一標號投標單及投標保證金票據為限。

五、投標人一經投標後,不得撤標或更改;得標後應以其為得標不動產之登記名義人。

六、標售房地之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係依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證明書、政府機關網站公布之使用分區或地政事務所所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記載,有關土地使用管制、地籍資料,請投標人自行向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查詢,並請逕至現場參觀不動產現況。

七、凡對本標售標的物有權利主張者,最遲應於開標日前一日上班時間檢具有關權利憑證正本送至本處。逾期始提出者,不予受理。

八、投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依本處所限期限內逕向指定銀行一次繳清。屆期未繳清價款者,買賣契約關係不待本處解除即消滅,得標人繳納之投標保證金沒收,且不得主張對標售之不動產有任何權利。

九、得標人於繳清全部價款後20日內,以標的物現況交予得標人,不辦理點交。

十、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

十一、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處公告(布)欄公告者為準。

相關照片
  • 向左鍵:上一張照片
  • 向右鍵:下一張照片
  • ESC鍵:離開相簿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公告 雜湊值驗證 公開標售-公告及附表_28201_3134.pdf
格式:pdf 檔案大小:736 KB 下載次數:3
非事業用不動產投標須知 雜湊值驗證 3.非事業用不動產投標須知 (14)_28201_1279.pdf
格式:pdf 檔案大小:198 KB 下載次數:3
非事業用不動產投標單 雜湊值驗證 2.土地標售─非事業用不動產投標單 (7)_28201_1888.pdf
格式:pdf 檔案大小:155 KB 下載次數:2
非事業用不動產標封 雜湊值驗證 1.非事業用不動產標封 (8)_28201_9310.pdf
格式:pdf 檔案大小:86 KB 下載次數:2
最後更新日期:2026-03-13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