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公告
主旨為辦理本署彰化管理處福馬圳幹線改善工程,訂定福馬圳系
統(四股圳幹線、六股圳幹線)供七停七日間歇灌溉,特此公告週知。
依據:農田水利法第4條。
公告事項:
一、福馬圳系統(四股圳幹線、六股圳幹線)間歇灌溉期程,停水日程如下:
(一)112年3月11日上午8時起至112年3月18日上午8時止。
(二)112年3月25日上午8時起至112年4月1日上午8時止。
(三)112年4月8日上午8時起至112年4月15日上午8時止。
(四)112年4月22日上午8時起至112年4月29日上午8時止。
二、本署彰化管理處第一水路站得視實際情形機動調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