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標售本處111年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共2宗,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農田水利會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第18條。
公告事項:
一、開標日期及地點:中華民國 111年4 月 6 日(星期三)上午10時於本處5樓禮堂(地址: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 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等不可抗力事由,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開標。
二、投標方式:
(一)有意投標者,請逕向本處網站(綱址https:/ /www. iachu. nat. gov. tw/iachu/)便民服務系統-土地有關_下載投標須知丶投標單、投標專用標封等,並依照投標須知規定填寫,郵遞投標。
(二)採用公開通訊投標,填寫投標單後,連同投標保證金票據( 限各行、庫、信用合作社、農會所簽發之本票、支票或保付支票及郵局簽發之支票或郵政匯票。)與投標須知內所規定相關證明文件,妥為裝封後,以掛號郵遞方式,郵寄「員林郵局第七號信箱」 ,並自行估計寄達時間,於開標時間一小時以前寄達,以郵局郵戳為準,逾時無效。
三、標售不動產之標示丶面積丶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標售底價及投標保證金金額詳如附表。
四、標售房地之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係依當地縣(市)政府核發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證明書、政府機關網站公布之使用分區或地政事務所所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記載,有關土地使用管制、地籍資料,請投標人自行向當地縣(市)政府、地 政機關查詢,並請逕至現場參觀不動產現況。
五、凡對本標售標的物有權利主張者,應於開標日 前一日上班時間檢具有關權利憑證正本,送至本處。逾期視為放棄一切權利,不予受理。
六丶共有地依照規定共有人依同樣條件有優先承購權;農地重劃區內耕地,毗鄰土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另圳路改道提供新圳路土地之申請人有優先購買權。
七、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八、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處公告櫚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