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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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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管理處依法辦理員工環境教育及增進職能活動各項經費支用完全符合規定

發布日期:2024-12-09 發布單位:彰化管理處-資訊室

有關媒體報導農田水利署彰化管理處(以下簡稱彰管處)辦理員工參訪水利設施教育訓練活動,似有浪費公帑之嫌,彰管處澄清,該活動係依環境教育法辦理,並結合參訪水利設施及不動產活化案場,以增加該處員工職能,各項經費支用完全符合規定,特澄清說明如下:

依法辦理環境教育,絕非花公帑旅遊

彰管處指出,依環境教育法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等,每年應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推展環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參加環境教育。彰管處該次活動安排員工參訪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嘉義酒廠等2處環境部公告環境教育場所及1處地質公園田寮月世界,係為符合環境部之環境教育法規定,落實永續發展的環教目的。至於媒體報導所述宮廟前旅遊合影,經查該宮廟係位於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入口,媒體報導所稱花公帑旅遊,顯然有誤。

參訪曹公圳、阿公店水庫,精進農田水利管理職能

彰管處說明,農田水利事業是維繫農業生產、保障糧食安全的重要基石,近年因氣候變遷、社會環境改變,農田水利管理工作日益複雜,為因應各項挑戰,提升農田水利事業人員的專業能力,遂參訪曹公圳了解110年至112年的成功抗旱經驗,赴阿公店水庫討論智慧管理及作業程序,藉由此次跨機關雙方人員交流學習,對於該處抗旱配水、水利小組運作、智慧灌溉,提供業務精進重要資訊。

參訪駁二特區,汲取經驗,活化土地及建物資產

彰管處強調,該處轄管可開發之土地計有1,511筆,總面積達57萬4,476.5平方公尺,更有八堡圳及林先生廟等歷史建物資產。藉由訪視全國成功資產活化案例-駁二特區資產活化案場,作為分析評估該處資產活化規劃案件之參考,可有效提升該處收入,持續挹注農田水利事業經費,達永續經營目標。

住宿費、膳雜費等經費支用,完全符合規定

彰管處辦理本次教育訓練,其經費開支均符合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之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等規定。該次活動預算以住宿費每人每日2,000元,膳雜費每人每日1,000元編列,並依政府採購法公開採購,食宿於招標文件訂定規格,由投標廠商規劃,得標廠商以二人房規劃住宿,並未超過住宿經費規定。

綜上,彰管處所辦理之教育訓練活動,結合依法須辦理之環境教育訓練及該處之管理、資產活化等各項重要業務,經由實地參訪,機關間横向交流,以符法律規定,並增進員工對於灌溉管理、農田水利文化、農業水資源保育、資產活化等專業職能。辦理過程均依法公開採購,且完全符合各項經費支用規定,絕無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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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彰管處依法辦理教育訓練經費支用符合規定 雜湊值驗證 彰管處依法辦理教育訓練經費支用符合規定_23897_1761.pdf
格式:pdf 檔案大小:818 KB 下載次數:63
最後更新日期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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