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農田水利署彰化管理處(以下簡稱彰管處)辦理員工參訪水利設施教育訓練活動,似有浪費公帑之嫌,彰管處澄清,該活動係依環境教育法辦理,並結合參訪水利設施及不動產活化案場,以增加該處員工職能,各項經費支用完全符合規定,特澄清說明如下:
依法辦理環境教育,絕非花公帑旅遊
彰管處指出,依環境教育法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等,每年應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推展環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參加環境教育。彰管處該次活動安排員工參訪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嘉義酒廠等2處環境部公告環境教育場所及1處地質公園田寮月世界,係為符合環境部之環境教育法規定,落實永續發展的環教目的。至於媒體報導所述宮廟前旅遊合影,經查該宮廟係位於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入口,媒體報導所稱花公帑旅遊,顯然有誤。
參訪曹公圳、阿公店水庫,精進農田水利管理職能
彰管處說明,農田水利事業是維繫農業生產、保障糧食安全的重要基石,近年因氣候變遷、社會環境改變,農田水利管理工作日益複雜,為因應各項挑戰,提升農田水利事業人員的專業能力,遂參訪曹公圳了解110年至112年的成功抗旱經驗,赴阿公店水庫討論智慧管理及作業程序,藉由此次跨機關雙方人員交流學習,對於該處抗旱配水、水利小組運作、智慧灌溉,提供業務精進重要資訊。
參訪駁二特區,汲取經驗,活化土地及建物資產
彰管處強調,該處轄管可開發之土地計有1,511筆,總面積達57萬4,476.5平方公尺,更有八堡圳及林先生廟等歷史建物資產。藉由訪視全國成功資產活化案例-駁二特區資產活化案場,作為分析評估該處資產活化規劃案件之參考,可有效提升該處收入,持續挹注農田水利事業經費,達永續經營目標。
住宿費、膳雜費等經費支用,完全符合規定
彰管處辦理本次教育訓練,其經費開支均符合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之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等規定。該次活動預算以住宿費每人每日2,000元,膳雜費每人每日1,000元編列,並依政府採購法公開採購,食宿於招標文件訂定規格,由投標廠商規劃,得標廠商以二人房規劃住宿,並未超過住宿經費規定。
綜上,彰管處所辦理之教育訓練活動,結合依法須辦理之環境教育訓練及該處之管理、資產活化等各項重要業務,經由實地參訪,機關間横向交流,以符法律規定,並增進員工對於灌溉管理、農田水利文化、農業水資源保育、資產活化等專業職能。辦理過程均依法公開採購,且完全符合各項經費支用規定,絕無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