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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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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公物

台北市警局曾姓警員與妻子出國度蜜月時,將出遊照片上傳臉書,同事發現曾員脖子上掛著分局遺失的SONY相機,返國後被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嫌查辦。

•曾姓警員遭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2年8月、褫奪公權2年。

•違反法條: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侵占公物罪)。

 

 

 

本篇節錄自新竹縣政府

最後更新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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