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要內容區

彰化管理處

彰化管理處

:::
:::

職務行為收取賄賂案

雲林縣北港鎮鎮長蕭○義、清潔隊隊長蘇○勇等公務員及白手套蔡姓商人等人,為使鎮長得以償還競選期間所支出之債務及日常紅白帖費用,涉嫌以新臺幣 120 萬元、150 萬元不等之代價,買賣清潔隊隊員之正式職缺,而收受蔡○偉、蘇○信、蔡○霓、蔡○珍、陳○茂及許○逢等人合計 750 萬元賄賂案件,鎮長蕭○義及蔡姓商人涉犯不違背職務行為取賄賂罪嫌及清潔隊隊長蘇○勇等14人涉犯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

案係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本署中調組長期實施通訊監察及行動蒐證,調查後,確實掌握行受賄之犯罪證據,偕同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臺中市調查處及嘉義縣調查站於109年10月27日由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同步搜索相關公務員及涉案人員,並傳訊相關公務員及涉案人員均坦承不諱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

 

 

本篇節錄自法務部廉政署

最後更新日期2023/12/29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