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述】
○○機關收發人員 A,某日收到某地方檢察署向機關調閱某採購案件卷宗之公文,其收文後為儘速通知承辦單位,竟將該公文掃描成電子檔傳送至機關公務 line 群組,遭同群組內成員 B 將該公文透漏予記者 C,並同時有民意代表來電詢問詳細內容。
【問題分析】
機關同仁缺乏對於機關機密文書保密之觀念,忽視對於新型設備、軟體之洩密評估風險及預警,另對於智慧型手機洩密方式不甚清楚,貪圖傳訊快速便利,低估該等軟體洩密之風險。
【溫馨提醒】
同仁因職務知悉或持有相關資訊時,切勿公開談論內容,或私用而影印、掃描公文,甚至將訊息外流。
【策進作為】
(一)加強公務機密宣導
適時彙整相關公務機密法令規定、洩密違規案例及可能導
致洩密管道與因素,公布本會相關網站供同仁參考。
(二)提升同仁對通訊軟體之保密警覺
培養同仁時時保密、處處保密之良好習性,提供同仁保密警覺,藉以降低洩密風險;傳送訊息時,應再三確認收件者對象及內容是否正確,避免誤傳,內容涉及隱私、機敏資料,應避免使用即時通訊軟體傳送。
(三)強化通訊軟體的公務群組管理
通訊軟體之公務群組應由群組管理者本於管理權限進行群
組成員之加入或退出之審核,若不具有加入群組之資格或
所任職職務與該群組之工務目的無涉者,就無法進入該群
組而有後續接觸公務資訊之機會,藉以降低公務資訊外流
之風險。
本篇節錄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