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接獲線報後,今年5月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並於7月、10月發動搜索,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查扣被告等人名下金融帳戶存款及不動產房屋及土地10處,帶回11名被告。其中謝男訊後遭雄檢聲押獲准,其餘10人則分別以5萬元至150萬元不等金額諭知交保候傳。
檢方近日偵結,認定謝男和4名中鋼構工地主任明知工程位置及建築類型,涉及公共安全,也知道鋼構乃大型建築量體最重要安全支柱,卻毫無工程倫理意識,僅為個人一己貪欲,即以偽造文書、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等,進行詐欺取財、背信、洗錢犯行。
此外,中鋼構公司為政府投資的官股國營企業,被告等人犯行不僅造成公司嚴重財務損失,且波及損害無辜投資大眾股價評估及政府投資,更因這次查獲相關工程包含購物中心、新建商辦及住宅等建築大樓,地點遍及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等全國各地,影響深遠,足見被告完全漠視所承辦出料施工鋼構工程品質。
檢方痛批,謝男與其配偶將犯罪所得隱瞞層層洗錢,用於投資購置多間高價豪宅及土地,被告等人雖已坦承部分犯行,但考慮其動機和危害,仍有部分金流未能查悉等情節,不宜輕縱。
全案偵結後,將謝男和工地主任、包商、協助洗錢親友等11名被告依加重詐欺、偽造文書、背信、填製不實會計憑證、洗錢等罪嫌起訴。其中謝男犯罪所得至少5774萬元,檢方建請從重判處謝男有期徒刑16年,併科罰金500萬元;張男犯罪所得至少1858萬元,建請從重判處張姓工地主任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200萬元;另3名工地主任則建請判處3年至4年8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以為警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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