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區一名吳姓男子,於111年12月初在臉書看到徵求幫抖音商家跟網紅增加點閱率的工作,私訊後對方表示1單提供薪資新臺幣130元,並提供多個抖音帳號要求吳男去關注及影片點讚,成功完成2單也順利透過個人網路銀行拿到薪資,對方又表示透過某平臺幫商家搶任務單,完成後該平臺會依任務單金額提供新臺幣600元以上報酬,更可透過該平臺提領現金。吳男因之前獲利而深信不疑,故依對方指示至平臺註冊填寫金融資訊及個人資料,並透過該平臺搶到1,100元任務單,沒想到對方卻表示任務單金額大於該平臺帳戶金額,須儲值(匯款)提高會員權限才可標下,也才能處理下個任務單,吳男心想金額不大,爰依指示儲值新臺幣1,500元,當日也順利完成3單,平臺顯示有近3,000元報酬,吳男擔心遭詐騙,當天就將該筆款項轉帳至個人帳戶。有了前兩次獲利經驗,吳男更加對該平臺深信不疑,每天上該平臺解任務搶任務單,任務單金額也慢慢提高並依指示持續儲值,接更大金額的任務單,等到112年1月初要提領薪資及本金過年,發現無法提領驚覺已遭詐騙23萬。
詐騙集團除了直接騙取民眾財物外,更積極騙取民眾帳戶、證件資料。中部有名涂姓女子在某臉書社團看到徵求「髮飾家庭代工」貼文,主動以line聯繫暱稱「小涵」女子。小涵向涂女表示按時交貨1單獎金新臺幣600元,但需要實名制,需要涂女先寄送平時用不到且無存款帳戶的提款卡到他們公司材料部登記,保障雙方權益。涂女一心想賺取外快,不疑有他按照小涵指示以超商交貨便寄出並提供提款號碼,隔天臨櫃補辦提款卡,沒想到銀行行員竟通知警方到場,並告知帳戶遭到警示,才知帳戶被詐騙集團使用。
刑事警察局提醒民眾求職務必告知親友、查證公司及應徵資訊,另外求職詐騙關鍵字:繳交「保證金」、「金融卡片及證件」等都要很小心。網路有許多「在家賺錢、免費打廣告、兼職打工、網路行銷、在家工作」等社團,都暗藏詐騙風險,刑事警察局呼籲,切勿貪圖不勞而獲的外快,不但可能損失財物,更可能導致自己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若有任何疑問,可撥打110或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以保護個人財務安全。
本篇節錄自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